为加强节能减排考核,落实集团相关要求,国药控股于2013年9月颁布了新版《国药控股环保与节能减排监督与考核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考核办法》)。
《考核办法》依据中国医药集团节能减排考核的总体要求,结合国药控股实际,细化了各项管理规定和考核标准。《考核办法》包括五大部分,共28条。《考核办法》首先明确了国药控股节能减排工作的指导思想、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,并对包括企业应建立以总经理为组长的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、设立相关职能部门、建立健全节能减排制度,明确企业总经理为企业节能减排第一责任人等进行了明确规定。同时,《考核办法》还细化了考核目标,将商业公司的比重提高到了50%;而在评分标准中,《考核办法》则规定了2013年度的评分标准依据2013年初签订的《节能减排目标责任书》,2014年度的评分标准则与集团对国药控股的考核接轨,即万元增加值综合能耗较基期(2010年度)下降12.8%,主要污染物排放较基期(2010年度)下降6.4%。此外,《考核办法》还对统计监测、报告制度提出了要求。最后,《考核办法》明确指出:到“十二五”末,国药控股下属企业万元增加值能耗将比2010年度下降16%,主要污染物排放比2010年度下降8%;在考核程序中,我们对工业企业的检查频次每年不少于1次,对商业公司进行随机抽查。
国药控股此次颁布新的《国药控股环保与节能减排监督与考核管理办法》是指导国控下属工业企业和商业公司开展节能环保工作的重要文件,对于更好地完成集团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指标,履行社会责任,推进医药工业绿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。
(工业发展部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