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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药控股总部一届四次职代会召开

日期:2011-07-29

    7月26日,国药控股总部召开一届四次职代会,来自总部各部门66名职工代表参加会议,认真行使民主权利,履行职工代表职责。
    会上,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部长何驷驎就《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部集体合同》内容向职工代表进行了介绍并对相关条款作了解释。按照职代会条例规定,参会的职工代表对《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部集体合同》进行了充分讨论、认真审议和表决。经职工代表无记名投票方式,《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部集体合同》高票通过,国药控股总部第一份《集体合同》诞生。
    工会主席沈立年代表职工方、总裁魏玉林代表企业方签署了《国药控股总部集体合同》,以合同形式确定了职工和企业应承担的责任和各自的权益。
    集体合同签署后,魏玉林总裁和沈立年主席就建立集体协商机制,推进集体合同签订作了重要讲话。
    魏玉林总裁指出,今天,我们签订了国药控股总部的第一份集体合同,开启了集体协商机制和集体合同签订工作的良好开端。实行集体合同制度,从整体上有利于维护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,使企业劳动关系更和谐、更稳定、更巩固。集体合同签订后,我们一定要根据集体合同内容,以人为本,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,确保集体合同的实效性。魏玉林总裁指出,我们要积极宣传签订集体合同的重要意义,深化集体合同工作内容,推动集体合同工作深入发展,深化签订的覆盖面;要将集体协商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为一项长效机制,提高履约的自觉性,加强履约的监督检查,共创企业和谐发展环境。
    魏玉林总裁指出,国药控股面临着全面实施公司发展战略、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和管控能力、提升企业价值和创造能力、保持企业在行业的领先地位、进军世界500强行列等重大战略任务,企业跨越式发展需要有一个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,这是劳动关系双方一致的目标。因此,我们要在推进集体协商、签订集体合同的同时,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工作,在经营管理和决策过程中,拓宽领导与职工的沟通渠道,通过多种途径,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,凝聚员工的智慧和力量,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,共创企业和谐发展环境,以先进的管理理念、人性化的管理制度、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打造一支善于钻研、强于实践和敢于创新的职工队伍。
    沈立年主席指出,我们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、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,深刻领会推进集体合同工作的重要意义,把推行集体合同工作作为协调劳动关系,构建和谐社会、和谐企业的重要举措。随着劳动关系的管理和调整全面纳入了法制轨道,工会组织要把推行平等协商、签订集体合同、企业民主管理等纳入工作的重中之重。我们要充分发挥“党政支持、企业配合、工会负责”的强大合力,全面、深入地推进集体合同的签订工作,实现“广覆盖、多形式、可持续、重质量”的实际效果。沈立年主席要求,各单位工会要“两个合同”一起抓,把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结合起来,通过推行集体合同制度促进劳动合同的签订,充分发挥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相互带动和规范作用。同时,依法细化集体合同内容、条款,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,使集体合同真正成为职工和企业在法律上的保障。
    沈立年主席强调,在扩大签订集体合同覆盖面的同时,把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工作引向深入。
    据悉,在会议前期,总部工会和人力资源部门就集体合同条款进行了认真的研讨,充分听取了职工代表意见和建议,对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和完善,在此基础上,集体合同在职代会上得以顺利通过。